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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告丈夫有一个男人两个“家”
发布日期:2010-11-19 浏览次数:次
发现丈夫竟然另有一个“家庭”,另有一双儿女……51岁的刘雨(化名)曾以为自己有个幸福的家:丈夫是公务员,儿子乖巧伶俐,她像呵护宝贝一般爱着丈夫和儿子。让她想不到的是,发现真相后,刘雨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一阵...... 上世纪80年代,在柳州当工人的刘雨经人介绍与军人韦强(化名)认识了。两人虽不能经常见面,但书信往来,情投意合。1983年,他们结婚,两年后有了儿子,韦强也从部队转业到柳州市,自学取得大学文化,进入柳北区政府做了一名公务员。一家终于团聚,夫妻俩恩爱无比,彼此珍惜。但10多年后,幸福却一点一点地变了味。先是有人告诉刘雨,看到她丈夫与不三不四的女人在一起。韦强解释说是柳江农村的老乡。接着,刘雨在韦强的毛衣上无意中发现了细长的头发,而她当时留的是短发。对此,韦强却搪说刘雨太多疑。 在最痛苦的日子里,韦强开始以各种借口频频夜不归宿。刘雨见到丈夫回来便用刀划自己的手臂,警告丈夫不要再外出,然而,划了17刀(至今仍有清晰伤痕),丈夫依然如故。到了2006年底,韦强告诉刘雨,他晚上要去给一个工厂看仓库,此后刘雨再也没有在家里见到他。刘雨说一度向韦强提出离婚,但韦强不同意,说要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。刘雨听说,只要收集到充足的证据,就可离婚,于是她不惜重金雇来出租车,日夜跟踪丈夫。刘雨终于有了重大发现:一天,丈夫下班后就像回家一样,径直走进单位对面一宿舍区的一栋居民楼。此后的无数个夜晚,刘雨像个侦探一般,躲在这栋楼下的冬青树后面,窥视着丈夫的行踪,常常到对方深夜熄灯才回家。经过数月的调查,2007年初,刘雨终于摸清了丈夫的隐情:1996年开始,他一直和一名姓粟的柳江女子交往,分别在1997年、1999年生下一女一子,如今两个孩子已上小学,韦强特地买下那间房子安置他们母子! 2007年6月,有关部门决定对韦强进行停职审查。这时,韦强突然开着单位的公车消失了数天。事后调查表明,韦强在这段时间对“后路”进行了周密安排。67岁的柳江男子韦某某接受调查时称,韦强是他儿媳的表哥。2007年6月15日,韦强找到韦某某,要求他和35岁的粟某照相结婚。当时韦某某正想找个伴,便在韦强的安排下和粟某拍了一张合影照,3天后,由韦强开车拉着他和粟某到柳江县拉堡镇民政局登记结婚。去前,韦强给了他200元,办完手续后,粟某拿着两本结婚证坐上韦强的车走了。韦某某一个人回到老家,再没见过粟某和韦强。当年7月,“二奶房”人去楼空,粟某和两个孩子下落不明。但计生部门通过走访,作出反馈:粟某非婚生育的两个小孩确属与韦强所生。让刘雨意外的是,2008年3月中旬,调查工作渐有眉目时,韦强突然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离婚,企图逃过“包二奶”的处罚。次日,韦强被正式批捕。2008年10月16日,法院查明韦强在担任柳北区老龄委办公室主任期间,共虚报发票4次,贪污钱款8800多元,以贪污罪判刑两年。这期间,刘雨拿着相关证据,到柳北区法院控告丈夫韦强犯重婚罪。没想到,法院却判决韦强无罪。法院的理由是:刘雨提供的DVD光碟画面模糊不清,不能确认里面的人是韦强;计生部门的调查反馈没有dna亲子鉴定等佐证,不能确认两个小孩是韦强与粟某所生;其他证人证言仅能证实韦强与粟某有交往,但不能证实韦强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。 刘雨继续上诉。今年1月16日,柳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两名证人说,看见韦强与粟某同居一室。韦强的一名战友说,韦强曾带着粟某参加战友聚会,并当众宣称“这是我的老婆”。粟某的父亲说,女儿带回家的丈夫正是韦强,他们生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。证人韦某某说,事情败露后韦强为逃避处罚曾找他顶替结婚。另有证人和文字材料证实,粟某所住的房屋正是韦强出面购买的。法院认为,这些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,证明已婚的韦强和粟某相识后,在1996至2007年间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。2月10日,法院判决韦强犯重婚罪判刑一年,与贪污罪刑期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。终审判决后,刘雨虽然可以顺利离婚,但她却难以轻松,因为失败的婚姻,受伤害的不仅是一个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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